【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监管】据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7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债券承销分类监管。2020年,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从制度与人员保障、业务能力、合规展业、风控实效、服务国家战略等五方面对证券公司开展评价,在推动证券公司规范债券执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修订,进一步聚焦注册制下提升债券业务执业质量内涵和要求,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实现了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行为的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评价。
据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7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中国业协会修订发布《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债券承销分类监管。
2020年,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从制度与人员保障、业务能力、合规展业、风控实效、服务国家战略等五方面对证券公司开展评价,在推动证券公司规范债券执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修订,进一步聚焦注册制下提升债券业务执业质量内涵和要求,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实现了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行为的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评价。具体来看,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是调整评价体系框架,以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内控管理、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三方面具体展开,将原制度人员、合规展业、风控实效、市场秩序维护、服务国家战略等指标整合重组,删除以规模为导向的业务能力指标,并优化相关指标计分依据和方法。
二是增加评价打分主体,全面反映债券执业水平,修订后评价主体调整为在证监会债券部统筹下,以协会为牵头单位,联合证监局、交易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进行评价。
三是全链条跟踪项目质量,在原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对债券业务的各环节质量的评价,形成债券项目合规内控,以及承揽、承做、申报、定价配售、发行利率、受托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等全业务流程的评价体系。
四是促进A类证券公司在行业中能够真正体现“榜样”作用,对A类证券公司增加了评价期及评价期后未存在债券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等基础要求。
五是实现评价结果的动态管理,评价结果发布后持续跟进证券公司执业质量情况,形成常态化跟踪评价机制。
此次《评价办法》修订,将企业债券中介机构分类评价一并纳入,实现统一规范。按照企业债券职责划转过渡期安排,2023年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执业评价标准、工作流程和机制保持不变,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明年企业债券相关中介机构将统一纳入评价范围。
在全新的评价指标中,执业质量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各环节执业质量,这一指标的强调也是在6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中介机构检查督导,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管理”再一次强调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管理。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证券业协会等相关单位按照《评价办法》相关要求,稳妥开展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加强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引导证券公司不断提升债券执业质量,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BOBB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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