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1项目概况:1)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大运河”)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总额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根据申报时窗口指导意见及实际用款需求协商确定;2)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3)项目地点:沧州市;4)标段划分:拟分为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包括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并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4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1至2023-04-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持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4 09:30。BOBBOBB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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