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解读消费维权年主题时指出,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为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大限度服务广大消费者,由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消费维权工作站主办,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维权委员会、山东省食品与餐饮行业三减联盟、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协办,BOB中国食品报融媒体、山东食业提供媒体支持的“科普食品知识,维护大众权益、推动消费提升”的线上系列问答活动,今天与广大消费者见面了。
此次活动将分5期以问答和图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健康饮食理念、消费维权常识等百姓日常关心的现实问题。所有问题和答案于3月10日-15日通过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官方网站、中国食品报融媒体、山东食业等媒体同步推送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予以关注,BOB并邀请各界朋友积极参与平台互动,共同为“提振消费信心”做出贡献。
蟹棒属于鱼糜类产品(又叫做海洋仿生食品),是以各种海水鱼鱼糜或淡水鱼鱼糜为原料,加入调味料,经过一系列加工制成的一种高蛋白、低脂肪、营养结构合理、安全健康的一类深加工海洋食品。蟹棒制作是将鱼糜先涂成薄片,经蒸煮、火烤、轧条纹后再卷成卷状,成品展开后再将鱼肉顺着条纹撕成细条状而制得蟹棒;选用与虾蟹颜色相似的红色素,涂在鱼肉卷的表面,并非真正的虾蟹自然色,仅状似。
蟹棒质量的好坏主要体现在鱼糜所用量多寡上,如用全鱼糜制作,其弹性口感丰富自然,肉质结实,较高级的蟹棒食品,常加15%~20%的真蟹肉。
质量较差的蟹棒,为了降低成本,在所用鱼糜中加入过多辅料,外形虽相似,但口感无咬劲,甚至粘牙,价格便宜,但质量低劣,不宜食用。
按照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 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销售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权的商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 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 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B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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